何*
请问老师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2-06-13 23:14:08
柳**
老师
回答于 2022-06-14 01:53:43
逃跑期间犯新罪 不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之前这段时间有怀孕状态,对该新罪可以适用死刑
相关咨询
老师,我觉得这个第四题的D选项中,没有体现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因为题意中的定义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有资格优先受债。
老师,那个21题C选项,是不是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我所理解的是那个车子所有权已经归属于洪某了,这种也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吗?还有24题,流质契约的禁止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成立哈,只是相关约定无效而已。
D选项我还是没懂,到底是错在裁定两个字吗?改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不服的?
那中观经济研究什么呢
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其生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