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甲乙决斗,甲将乙捅伤,乙反抗致甲重伤,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2022-03-03 15:21:47
班******
老师
回答于 2022-03-04 14:57:10
附知识点图片内容
相关咨询
避之不及的意思不是来不及躲避吗?这里没有体现对糖是来不及躲避n吧?避而远之才是可以吧
—张→—孙,的逆否命题为“孙→张”吧,既然原命题等价逆否命题,那为什么还要转换为逆否命题在做题呢?直接用原命题:—张→—孙,不能做题吗?还有答案为什么是:小王,按照答案解析给的推理:小王→小周→小孙→小张,四个同学,有三个不能获奖,为啥是小王不能获奖,小王不能获奖是不是否前了?否前推不出别的把,是错对吗?为啥不是,周,孙,张其中一个不能获奖,偏偏是小王。为啥解题的时候要逆否命题?
老师法律事件是可以形成法律关系的哈 确认一下
教育法律规范的共同法源是什么?
一般主体是指哪些?
那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它们比较效力高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