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的分类里面有提到“特别法的效力高于一般法”,但是在影响法的效力层级里面,有个适用范围,说“适用范围越大,效力越大”。可是特别法的适用范围不是比一般法小吗?这两个地方有冲突,到底哪个是正确的啊?
2022-01-02 10:15:09
回答于 2022-01-04 09:35:44
并不冲突哈,前者在描述效力,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可以理解为适用,只是优先顺序的问题,不是效力层级上的。
也就是说特别法只是比一般法优先适用,并不是效力比一般法高吗?可是书上的原话就是”效力高于一般法“呀
回答于 2022-01-04 11:15:12
我是说你可以这么理解,这个分类是从不同方面来说的,会有交叉的部分呀,不说非a即b的关系。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