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诉讼法里面的指令回避,教程里面写的人民法院发现以后可以作出回避决定,讲义里面写的司法机关,到底哪些有指令回避的权利啊?
2021-09-29 13:29:39
回答于 2021-09-29 17:27:31
指令回避是公检法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可以依职权命令退出案件诉讼活动的制度。
回答于 2021-09-29 17:28:00
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对自行回避和法定回避的必要补充。《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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