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本题中有两人及以上的股东均想购买时,协商不成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是由出资比例较高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的理解是:“a.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也就是‘谁出钱多,股权就转给谁’吗?而不是看成立公司是的各股东出资比例?
[相关题目] 甲乙丙丁戊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自己的股权给自己的妹夫己,有关该股权转让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1-03-17 20:53:46
回答于 2021-06-10 14:07:16
不是谁出钱多就转给谁,而是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的。按照比例决定自己购买多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