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司法局2025年度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和差额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
《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
请考生自行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本人是否进入体检和差额考察。
二、 体检和差额考察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差额考察根据《公告》规定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三、 体检和差额考察安排
体检时间为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体检地点将于体检前一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若考生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差额考察具体安排,由我局另行通知并组织。
四、 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通过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于体检当天当场向体检医院缴纳。若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的,所需费用由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三)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或提出了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联系:成都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28-61527151。
成都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司法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和差额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noticecontent.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