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和递补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
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考察结果详见附件1。其中,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胡晋豪等13人确定为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拟聘用人员(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7日)以真实姓名向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8760077)书面反映或面谈。
二、递补情况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名单详见附件2。
(一)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事项。体检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体检时间和地点:2025年7月3日(星期四)8:30在邛崃市市民中心正门(1号门)处(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联系电话:028-88791289)集中前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3),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原文标题: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和递补情况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0981/2025-06/27/content_acfaa0ab41154e3cbfa395326ea562ba.shtml

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递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