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按照《公告》规定,本次只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成绩及排名,其他人员的成绩及排名不再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9:00-11:00。
地点: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幢二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二)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说明是否存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情形。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五)进入川渝两地机关事业单位身份证明材料:考试公告、录(聘)用文件和审批表、转业安置通知和审批表、公务员调任通知和审批表、公选和选举材料、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等,前述材料需标注“原件复印件”字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内《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标注“原件复印件”字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公章)。
(七)在现单位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八)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
(九)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8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1ab7f8e5ca8f4fdd8c59b88b1e41e43b?t=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