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度下半年乐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峨边生态环境局、乐山市沙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个单位2025年度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日9:00—12:00,14:00—18:00。
地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18楼1812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二、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度下半年乐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
2.笔试准考证;
3.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管档单位加盖鲜章);
6.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管档单位加盖鲜章);
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1份(管档单位加盖鲜章);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管档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鲜章);
9.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
10.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主管部门加盖鲜章);
11.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相关事项
1.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此次公开遴选下阶段的复审递补等有关事项,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人事科)。若因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33-2429252。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8日
原文标题: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721.html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