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更专业•法检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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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四川省人民法院

一、四川省人民法院日常工作管理原则

1.法治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坚持法律的统一和法律的威严,保障公正、公平的司法实践。

2.独立性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应当独立、公正、自主,不受任何外部干涉,确保司法活动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3.公正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不偏私、不徇情,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

4.服务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应立足于依法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综合管理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充分发挥协调、统筹的作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运行。

6.高效性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要高效、快捷,尽可能节约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理。

7.公开透明原则:人民法院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依法公开审判活动、裁判文书等信息提高司法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8.事中事后监督原则: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

1.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人民警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和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2.职责和权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庭审公正、顺利进行监管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保护法官、当事人和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执行文书,确保效力和履行。协助执行拘留、搜查、抓捕和检查等程序。进行案件现场保护和取证,协助调查人员进行司法调查。

3.职务行使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依法行使权力,遵循法定程序,并保持公正、廉洁的原则。他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规章制度,行使职权时不得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等。在执行过程中,司法警察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

4.培训和监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需要接受相关的职业培训,以提高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司法警察行为受到监督和管理,相关机构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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