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现将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体能测评对象
公安职位及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前期已参加我省2025年度有关招考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的职位,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9: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地点
茂县体育馆田径场(阿坝州茂县凤仪镇老茂北路181号)
(四)体能测评日程安排
详见附件3。
(五)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不计算具体分值,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以(详见附件1、2),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达到标准即为合格,未达到标准即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即为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的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护照等)验证后进入考场。
(二)体能测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 米(男)/800 米(女)跑”“纵跳摸高”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 1000 米(男)/800 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查看自己的编排分组情况,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相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五)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六)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后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违者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评资格。
(八)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提前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九)考试中,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十)体能测评结束后,将根据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以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请保持通讯通畅。
三、相关要求
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能测评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体能测评条件的考生,继续参加体能测评;不具备继续完成体能测评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原文标题:阿坝州2025年公开考试补充录用人民警察(含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abzzg.gov.cn/abzwzzb/c106735/202507/d85e3d6eabd14d94953b063a09c6e93a.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