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现将宜宾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方式
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公布成绩(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入围情况),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补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通知书打印。体检入围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9:00至25日18:00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系统,进入“通知单”栏,按页面提示打印《体检通知书》。如遇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13982119775。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0831-8225337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23日
原文标题: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总成绩及体检工作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b4582bec-2ea0-47da-a411-5bfb2827860c

宜宾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总成绩及职位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