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锦江区外国语小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普通话二甲及以上水平证书;
4.具有区(县)级以上赛课获奖或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本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7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12:00时。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236531320@qq.com(邮件名采用“姓名+学科+手机号码”格式,简历不使用压缩文件形式。)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1、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会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
4、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成都市锦江区外国语小学校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教师在与我校签约时需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五)接受学校岗位调配。
(六)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锦江区外国语小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60529091
监督电话:028-86246123
原文标题:成都市锦江区外国语小学校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v8gLq9hINbj6D5EGdKnGw

成都市锦江区外国语小学校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