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招用48名助学助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与条件
本次招用教学助理23名、管理助理25名。
(一)教学助理
协助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辅助、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活动辅助等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二)管理助理
从事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招生就业、后勤保障等辅助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用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招用对象
岗位详见《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用对象为2025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二)招用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及福利
薪酬标准约4万元人民币/人/年,入职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管理机制
学校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期服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协议。
二、招用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1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按照“XX单位+XX助理+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命名,于7月14日17:00前发送至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cdtcrsc@cdp.edu.cn。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请严格按照命名方式发送压缩文件,未按照要求报名者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4.同一招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用人数比例: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用岗位招用人数,直至取消该招用岗位。
(二)资格审查
完成上述网上报名后,即可自行前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1.审查时间:7月15日9:00-11:30。
2.审查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厅(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招用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由我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按照岗位需求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用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成绩,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体检
各招用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2次。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环节中如出现缺额,应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次数2次。
(六)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招用资格。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招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
1.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招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公告、招用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317570、028-85326052(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028-85323579(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3日
原文标题: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用48名助学助管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cdp.edu.cn/zzrsc/info/1054/1816.htm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用48名助学助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助学助管员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