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宜宾市三江新区合同制教师第一次招聘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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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三江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2:00至2025年7月28日12:00。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应聘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特别提醒:三江新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不能报考,三江新区民办学校教师报考需由工作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参照附件2)。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28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10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调剂。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10:00至2025年8月2日9:00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信息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80%+《心理素质测评》×20%。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日(星期六),笔试具体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教育综合知识》《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根据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招聘人选。经审核确认的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宜临港办发〔2019〕146号)文件执行。实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考核”薪酬制度,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晋升空间和评优选先资格;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210805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0831-2108034)。网络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831-8247222。

(二)咨询电话:

宜宾市洪谟小学校(岗位代码20250701-20250702)联系人张老师:0831-3584386;

宜宾三江新区宋家中心小学校(岗位代码20250703-20250705)联系人黄老师:0831-8959133;

宜宾三江新区高店学校(岗位代码20250706-20250707)联系人邹老师:18780620238;

宜宾三江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岗位代码20250708-20250714)联系人甘老师:0831-2029527;

宜宾市第十初级中学校(岗位代码20250715-20250716)联系人陈老师:18683151615;

宜宾三江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岗位代码20250717-20250721)联系人韩老师:0831-8938808。

宜宾市洗马池小学校(岗位代码20250722-20250724)联系人吴老师:0831-7803160;

宜宾市双城小学校(岗位代码20250725)联系人梁老师:0831-8930676;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15日

 

 

原文标题: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449927003129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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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2.宜宾三江新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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