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宜宾高县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第四批)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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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体检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体检事项

1、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4:00-17:0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资格审查。

2、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8月24日早上8点00分,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体检。

3、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4、凡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2、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最新公招进度。因报考者不主动、电话不畅通、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原文标题: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公告(第四批)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2180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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