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1.区委党员服务中心、区党员干部信息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岗位编码2022101、2022102、2022103)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余岗位依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区委党员服务中心、区党员干部信息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岗位编码2022101、2022102、2022103)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分别以笔试成绩和专业化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其余岗位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测试,直至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合格线:所有岗位(岗位编码2022101-2022111)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持个人身份证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8室,电话:0830-2522293)领取体检通知书。因报考人员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领取的,委托代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
1.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7:30之前。
(四)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到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楼前集合报到并入闱统一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500元/人左右。
3.参加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8室,电话:0830-2522293)。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考察事项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二)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者均需全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体检过程,均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绿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亮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三)体检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该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
原文标题: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泸州市龙马潭区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66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