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四川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知识80分计划—刑法。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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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情分析
近年来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作为一个大的实体法版块,大致考查4—10道题,在判断、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这四大题型中均有分布。考点主要集中在:违法阻却事由、单位犯罪、刑罚(刑罚种类、死刑适用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财产类犯罪(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信用卡诈骗罪)、职务类犯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贿赂罪等)以及新修订新解释相关犯罪。具体题量及考点分布如下:
从考点以及题量分布上来看,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是一个必备的考查板块,相比较而言所占分值也比较高。其中,职务类犯罪以及新修订、新解释相关的犯罪作为高频高点,但题目设置难度整体上不难,重点在于审题以及法条理解的考查。
二、命题特点分析
刑法考试把握命题规律、掌握相关原理,备考不再慌。
省属事业单位考试,通常是由专家组命题,但对于刑法这一版块来讲,一些高频考点和新修订、新解释相关的考点具有非常强的可考性和可预测性。
举例如下:
2019年12月7日《综合知识》判断题第10题:对高空抛物者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此题的出题背景为2019年11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高空抛物作为一个热点问题,不管在刑法还是在民法版块,都具有很强的可考性。像这类知识点也是我们在上课过程中反复给同学们强调过的,因此丢分就会比较少。
此外,还有一些高频考点,如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职务类犯罪等都是需要重点理解和掌握的。
三、典型例题剖析
【试题示例】(2019年下·省属)某景区门口,游客在微信群内以发红包的方式向导游支付购买门票的费用,苏某听到相关信息后冒充游客加入微信群内,收取了两名游客的红包共计400元后退群离开。苏某的行为构成( )。
A. 诈骗 B. 盗窃 C. 侵占 D. 抢夺
【事考帮答案】A。本题考查法律-刑法。行为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冒名),并且其他游客陷入了认识错误(以为是正常的导游),且基于该错误交付财物(发红包)。因此,苏某的行为为诈骗行为,只是金额不大不予处罚。故本题选A。
注:本题选项并未说“构成XX罪”,只是对行为的认定,并不影响本题命题的严谨性。
【拓展】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二者的关键区分点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诈骗罪是行为人采取欺骗的方法,使得被害人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而盗窃罪是行为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此时,被害人无处分意识。
【试题示例】(2019年上·省属)甲和乙均是某公司仓库保管员。某天乙值班,甲趁乙熟睡时将仓库里价值10万元的贵重货物运走并变卖,甲构成( )
A. 职务侵占罪 B. 侵占罪
C. 抢劫罪 D. 盗窃罪
【事考帮答案】A。考查法律-刑法。《刑法》第二百七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中,利用职务是指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经手、管理、使用的本公司财务直接据为己有。该题中仓库管理员甲对公司财务有管理职责,并且利用便利直接占有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故本题选A。
【拓展】本题争议点在于:甲的行为是否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理论界对此有两种观点,但我们考试采用通行观点,基于保管员职责,认为甲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当然,如果是纯粹的体力性劳动,则不属于“职务上的便利”,如洗煤厂的铲车司机利用接触煤炭机会,盗走煤炭属于盗窃,而不是职务侵占,因为其只有运输职责,没有看管、保管、管理煤炭的职责。
四、小结
对于省属事业单位的考试,金标尺·事考帮一直坚持本土教研,越来越好的掌握了命题规律,并不断将命题规律和教研方向深度融合,使大家真正学有所获,如愿以偿!
选择金标尺:考什么,讲什么;讲什么,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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