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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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232号)等要求,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代管,是中国西部地区主流广电媒体之一。主要职能: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战略决策部署;承担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城市形象国际传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生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市广播电视台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出具开设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省属以上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的证明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报考者于本公告所载明的日期(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区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13号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主楼6楼60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020737)。

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的人员应提交《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岗位所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新闻采编岗、综艺导演岗工作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等)应体现报考者具有市级及以上媒体(广播、电视、报刊、官方新媒体)的工作经历,相应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动画制作岗工作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等)应体现报考者具有艺术设计类相关的工作经历,相应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所有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套后编制目录并装订。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交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于现场报名后持续关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综合考核

报考者按照综合考核通知要求按时、完整提供材料,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核方案》(见附件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工作经历、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获得表彰奖项及行业重大突出贡献或影响力、人岗相适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3:1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综合考核得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综合考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通过综合考核的报考者,将通过邮箱同步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看度新闻网”上公告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总成绩计算原则:总成绩100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考核》×50%+《面试考核》×50%)。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环节人员。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原件核对校验

1.核对校验原件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原件核对校验通知为准。核对校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2.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核对校验原件内容:原件核对校验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现场报名时的《应聘报考信息表》参加,交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应聘报考信息表》所填信息的材料(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4.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体检,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考生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

已通过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初检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如总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看度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综合考核及面试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后或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纪检审计部,联系人:邓绍军,联系电话:028-86020591。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或通过报考者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邮箱告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或邮箱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提供考核材料、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020737;86020583

监督电话:028-86020591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2025年3月6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广播电视台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cditv.cn/show/4809-2073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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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广播电视台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考信息表.docx

3.成都市广播电视台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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