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公开考核招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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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等规定,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是属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省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核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遥感地质、地理信息、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及环境样品检验检测等地质技术支撑与服务,参与地质类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完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考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未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地质事业。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需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职称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仅限报名1个岗位。报考者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网络报名信息不作为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是否符合面试条件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28-85555725。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电话咨询,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28日。

网络报名邮箱地址:12178896@qq.com。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扫描件。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4.有效职称资格证书及评审表、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电话号码”命名提交至邮箱:12178896@qq.com。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方式和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以现场资格审查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发给《面试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2日9:30-12:00,13:00-16:30。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川旅大厦B栋21楼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报考者本人提交网络报名时所有证件材料和岗位要求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职称证书需提供评审表原件或现场在线查验证明。

《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和本人邮箱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及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操作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考核招聘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最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主要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队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人员、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队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队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队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通知时间内不积极配合开展考察工作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原单位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招聘岗位需要的有关材料。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凭上级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队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我队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

除外)。

十、纪律与监督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社厅、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5555725   

监督电话:028-85371557

 

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

2025年3月14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7CCF9449E783F6D6

 

展开全文

1.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xlsx

2.四川省第二地质大队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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