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别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编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以下均为一级学科) |
备注 |
专业 技术岗位 |
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 |
01 |
1 |
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
博士研究生 (应届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社会学、民族学 |
1.需经常到高海拔地区基层一线调研; 2.聘用后,至少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
宗教理论与政策研究 |
02 |
1 |
哲学 |
1.需经常到高海拔地区基层一线调研; 2.涉藏研究方向的优先; 3.聘用后,至少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科研咨政需要,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民族研究所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sc.gov.cn上发布)。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是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立足四川得天独厚的民族宗教科研优势,针对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研究,发挥智库作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决策参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学术条件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权威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1篇,或CSSCI收录论文至少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5篇,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且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CD)公布目录为准)。
四、有关待遇
考核招聘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8:00,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四川省民族研究所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1031752168@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如“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01)+张三+182xxxxxxxx”。如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另行通知。
(三)科研成果考核。主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四)面试。根据科研成果考核情况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1名入围面试人员科研成果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入围面试。面试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确认,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六、纪律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在原招聘公告发布渠道的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2015684(四川省民族研究所),苏老师(18200302718),电子邮箱:1031752168@qq.com。通讯地址: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邮编:610036)
监督电话:028-62012048(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028-62012041(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干部人事处)。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64A8B1976AAA85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