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入编为正式事业编制,现将公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考核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5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聘人员报考时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详见下表:
岗位代码范围 |
报名地点 |
联系方式 |
GX2025101 - GX2025108 |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大兴路一段168号高县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楼D区) |
魏老师 0831-5419897 |
GX2025109 - GX2025127 |
高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205办公室(高县庆符镇凯华路144号) |
袁老师 0831-5417837 |
GX2025128 - GX2025140 |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108办公室(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69号) |
杨老师 0831-5851005 |
(一)选择岗位
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应聘人员在任一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不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暂不要求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报考的原件1份。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若同一个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等于4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下同),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具体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专业技能面试、说课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规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体检人员。
(7)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高县人才相关政策的,按规定享受高县人才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5365480。
九、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0831—5230533;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419897;
高县卫生健康局:0831—5417837;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362195。
十、温馨提示
专业认定。本次考核招聘专业要求中的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有关情况,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feb00eaf-55b3-4938-832f-80191144e1ce

1.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