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第一次编外招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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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从事道路运输事务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岗位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设备和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事务性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开除、辞退或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事务性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4:00—18:00,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匡时街64号二楼204号)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以上者还需提供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本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本单位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5: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5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值为100分。

3.考试安排:考试地点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30起。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成绩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

https://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检

体检在本市范围内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征信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执行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包干经费标准为45600元/年(含“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试用期间工资按此标准执行;若有关规定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签订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

(二)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等福利待遇;若有新标准或新规定,按新标准或新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本单位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或报到的,均视为自动弃权;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签到,考试期间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二)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导致其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将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列为递补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数后(招聘结束一年内),本单位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递补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不纳入递补范围。

(四)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203914。

 

 

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8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223520134751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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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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