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和排名
考核成绩和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行体检。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前。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门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兑阳湾街31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准备体检费约7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7:30前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安排延期体检。
四、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体检结果请随时关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0833-3441663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原文标题: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328.html

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