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公告》规定,拟对我区卫生、教育类岗位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递补资格审查(第一轮)人员名单。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2:00第一轮公告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六楼622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且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并凭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6.留学归国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特别提示
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相关信息或报名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递补 资格审查(第一轮)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87c0231f-7c21-4f20-ac6c-55c21be222f4

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递补资格审查(第一轮)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