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泸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2025年上半年泸州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有关递补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递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2025年6月11日18:00以前到本公告附件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在递补资格审查时须持: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泸州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还需持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专业认定说明。
4.其他与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资格、职(执)业资格、残疾人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认定材料,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11日)。其中,涉及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参见附件3)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80元(现金方式)面试考务费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缴纳面试费和领取面试通知
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审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在2025年6月11日18:30前(须在工作日时间)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06室(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联系电话:0830-3101371)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通过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原文标题: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89a0353e6f843b49270e303b069e58e

1.2025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一般事业单位).xls
2.2025年上半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教师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