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山市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乐山市沐川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体检及要求
(一)体检的组织
本次体检安排在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进行,请进入本次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于体检当日06:50前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329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的要求
1.考生务必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12:00前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安排延期体检。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33-4602765。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原文标题: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山市沐川县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3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