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仪陇县2025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38名(其中“带编入企”人才10名,事业单位28名),主要面向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及职称要求”“其他条件”相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
(7)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将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ylxrcb001@163.com。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7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1. 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 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我县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自动放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三、有关待遇
(一)附件1相关岗位为“带编入企”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考核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需到企业工作,按仪陇县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执行;报考附件2相关岗位且通过考核的引进人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南充市人才引进支持政策执行。
(二)本次“带编入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置5个岗位,采取“双向选岗”,由县委组织部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专业、意愿等情况统筹分配。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由县财政保障,不领取企业薪资报酬,派驻服务企业期间产生的差旅、科研培训等费用由派驻企业依据企业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或补助。职称评定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服务期以3年为一期,至少需在企业连续服务满一期(含试用期1年),期满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保留事业人员身份,多个任期驻企服务;可根据本人、企业和聘用单位三方意愿,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移交企业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或根据专业特长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工作。
(三)住房保障。按照《仪陇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定期限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10万元以上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带编入企”人才驻企服务期间,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县经开区公租房一套。
(四)其他待遇。可按规定享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四、纪律及其他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0099
监督电话:0817-7212380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原文标题:仪陇县2025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链接: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349.html

1. 仪陇县2025年“带编入企”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docx
2. 仪陇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进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