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对象为报考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研究),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 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
三、 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402室。
四、 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一)报名信息表1份;
(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院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与《公告》规定的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我单位现场发给考试通知书。
六、 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8-88610021
监督电话:028-88610022
特此公告。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2025年7月15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b615a70f040b456b940fed84652c29dc?t=67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