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强化农业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技术(经济)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对象。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规模。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乡村工匠工作室、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的农业技术(经济)助理岗65个(详见附件)。
(三)工作地点。具体工作地点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2.热爱农业农村事业,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如田间指导、驻点服务等)。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抗压能力。
(二)专业条件。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岗位需求具体设置(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起。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信息、自身能力和就业需要,自主联系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自行评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实行“双向选择”,达成劳动合同。
四、招聘录用
(一)组织招聘。各经营主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综合考量报名信息及资格审查结果的基础上,自主组织应聘人员开展后续选拔洽谈工作,确定拟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经营主体和聘用人员签订合同(一式三份),明确岗位职责、工作地点、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
(三)合同备案。经营主体和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后,经营主体将签订的合同副本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建立人员信息库,动态跟踪管理。
五、管理模式和待遇保障
(一)管理主体。按照“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经营主体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及岗位调配等事宜。
(二)服务期限。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由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岗位待遇。经营主体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薪资待遇由经营主体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六、咨询方式
(一)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张老师,联系电话:028-38185157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李老师,联系电话:028-38203603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朱老师,联系电话:028-37666720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向老师,联系电话:028-36273560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何老师,联系电话:028-37401465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吴老师,联系电话:19961419167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徐老师,联系电话:028-38865151
(二)岗位咨询
岗位详情请咨询各经营主体联系人(详见附件)。
七、温馨提示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近期还将发布眉山市2025年农业技
术(经济)助理岗招聘公告,敬请持续关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眉山市2025年农业技术(经济)助理岗招聘公告(第一期)
文章链接:https://www.ms.gov.cn/info/5471/118919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