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青川县3家县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企业共3家,均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是:
1.县建发集团:负责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公用工程项目及交通、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
2.县工发集团:负责工业项目的引进、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投资;工业园区基础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矿产资源(含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等服务业务。
3.县农发集团:负责政策粮食储备、劳务人才派遣、农林项目建设、农贸市场经营、农特产品开发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已通过考核试用人员不予聘用,责任均由报名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需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5年4月27日)。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9.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0.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11.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2张。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现场报名地点:青川县财经中心二楼(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16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139-0812-5395。
2.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会同招聘企业共同进行。
(1)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核。届时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录用资格。
(三)公开考核及资格审查
1.公开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开考核,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履职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等。
2.参照青川县2024年上半年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要求,对报考综合类岗位1、综合类岗位2的考生报名人数共计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待报名结束后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采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50%+专业知识测试总分100分×50%。
3.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3家招聘企业各自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县国资事务中心、3家招聘企业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从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用人企业通过集体研究认定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招聘。
(六)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3.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县属国有企业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
(二)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39-7202470。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0839-7208361
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县国资事务中心、各招聘企业负责解释。
青川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青川县2025年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公告
文章链接: https://www.cnqc.gov.cn/gongkai/show/20171201170459531/20250418115101531.html

青川县县属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