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新津区 2024 年度赴高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的规定,现将本次签订三方协议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三方协议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本岗位排名 |
是否签订三方协议 |
是否 进入体检 |
备注 |
1 |
李冰倩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
0101 急诊科医师 |
1 |
是 |
- |
自愿 放弃 |
2 |
王雪楠 |
0102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1 |
是 |
- |
|
|
3 |
龚阳映 |
0103 呼吸内科医师 |
1 |
- |
是 |
|
|
4 |
王晓媛 |
0104 肾病科医师 |
1 |
是 |
- |
|
|
5 |
任静 |
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
0201 超声科医师 |
1 |
- |
是 |
|
6 |
涂静雯 |
2 |
是 |
- |
|
||
7 |
杨会芳 |
成都市新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301 公卫医师 |
1 |
是 |
- |
|
8 |
幸吉伟 |
2 |
是 |
- |
|
二、签订三方协议
2025 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后统一组织体检。签订协议的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
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体检及报到时间
2024 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含 2024
年完成住培人员)。
(一)体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体
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 11 月 13 日早上
8:30 前到体检报到地点集中(须空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报到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405 室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 52 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检结论。体检结论将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初 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 通知起 3 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 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 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 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 3
次。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300 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一天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剧烈运动,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 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 8-12 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三)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因个人原因漏检、未检体检项目从而影响体检结论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
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8-82517285
受理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11 月 8 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新津区2024年度赴高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签订三方协议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2024-11/08/content_011545a073a64f68bc39281b795ccf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