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前锋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的公告》精神,现将前锋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专项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3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早晨8:10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316办公室报到,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准备体检费现金约500元(以实际费用为准)并领取《体检表》,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并按要求佩戴口罩。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上交统一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理。
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原文标题:广安市前锋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前锋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体检工作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qf.gov.cn/qfqrmzf/c100381/pc/content/content_1861665284454678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