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川卫基卫函〔2024〕259号)文件精神,为优化补充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3日(不含)—2006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人事股(叙永县新区便民街10号)。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报考者本人近期证件照2张(1寸)。
4.《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2)。
5.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档1份发邮箱(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
6.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毕业至今的社保参保证明1份。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出现役登记表》《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
(3)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后一个全日制学历毕业至今的社保参保证明1份。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提供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8.考生个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各种原因产生笔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
4.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公布。
6.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7.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科目、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综合考察: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我县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派至聘用单位所辖村卫生室工作,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所辖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卫生健康局、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9618(叙永县卫生健康局)、0830—6223978(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原文标题: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content_13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