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泸州市江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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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202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514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区拟公开考核招聘江阳区2025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考核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要求》(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江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必须在2025731日之前取得。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要求(附件1)。

三、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1),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259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333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联系电话:0830-3123074)。

4.资格审查: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附件2)一份

报名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根据报名情况,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档案等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

体检考察

(一)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按照川卫科教函〔2025140 号文件要求在招聘单位工作6年以上。

、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人事招考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0830—3123074    

监督电话: 0830—3123723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27

 

原文标题: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5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content_11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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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要求表.xls

附件2: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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