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确保在2025年底前达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18名社区工作者”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和《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资中县拟从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中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资中县在职在岗的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
二、岗位名额
本次共选聘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岗位、名额详见《2025年上半年资中县从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中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名额一览表》(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管理和工作调剂分配,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至本次选聘报名首日2025年3月31日未满41岁)。
8.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有意向参加选聘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报送择优推荐意见书;个人无意向参加选聘的,提供自愿放弃选聘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8:00。
(二)资格审查。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选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社会工作实务和相关知识。笔试成绩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进行公示并作为选聘人员后期入职选岗的依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四)考察。对笔试通过的选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选聘人员报考的社区所在镇党委具体负责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工作同步征求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多部门意见,对不符合选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合格的选聘人员名单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反馈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电话通知相应选聘人员,在县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组织下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选聘人员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报考社区所在的镇党委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选岗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进行选岗(考试成绩相同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选岗;均持有该类证书,证书等级高者优先选岗;证书等级相同,学历高者优先选岗)。若不愿接受岗位,视为自愿放弃选聘。岗位确定后,选聘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畴,由相关镇党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资中县现执行的社区工作者薪资待遇落实,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若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选聘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选聘人员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资中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600036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30日
原文标题: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上半年资中县从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中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zizhong.gov.cn/zzx/gsgg/202503/f60fd57dee8941b08fa994b7615c332c.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