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孜州白玉县警务辅助招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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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白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白玉县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经白玉县委、县政府批准,结合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5名辅警,限男性,均为勤务辅警,从事巡逻防控、卡点查缉、处置突发事件等交通管理工作,设置2个招聘职位。具体的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白玉籍退役军人、应(往)届毕业生、白玉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未转正人员、白玉县2018年重要贫困县五年贯通制(不占编)人员、白玉县委培生、“一村一幼”、打火队队员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白玉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一)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4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均含当日,限退役军人);勤务辅警(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6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3日期间出生,均含当日);

4.勤务辅警(一)需取得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二)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辅警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招聘辅警规定的政治条件;

8.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

9.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10.左右单眼裸视力在4.8以上;

11.勤务辅警(一)的身高168cm及以上,勤务辅警(二)的身高170cm及以上;

12.无重听、无口吃、无色弱、无纹身及严重传染疾病(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有吸毒史的;

6.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被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开除军籍的;

9.在报名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的;

10.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个人征信记录不良,无法进行有效资格审查和考察,聘用后可能对辅警队伍忠诚可靠有危害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白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辅警招委会”)统一组织,白玉县纪委监委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白玉县公安局政工室(白玉县建设镇政法街4号白玉县公安局613办公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公告”公布的联系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

3.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双面打印);《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毕业证、退伍证、立功授奖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个人征信报告1份;单位工作的在职证明、政府购买工作期间全部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凭证1份;近期红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电子照片一张(20KB以内、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自备U盘或光盘拷贝)。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县辅警招委会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对报考者年龄、身高、文凭、违纪违法犯罪等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县辅警招委会于7月13日将该职位计划数做出相应的调减至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均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聘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聘用计划的职位,由县辅警招委会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白玉县公安局政工室(白玉县建设镇政法街4号白玉县公安局613办公室)现场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加分项目及规定

1.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公死亡配偶子女(二代内),加2分。

2.退役军人,加1分(此项仅限报考勤务辅警(二)的退役军人);优秀士兵获得团以上嘉奖的,加1分;获得三等功以上表彰的,加1分。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分。

4.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等,加1分。

5.白玉县政府财政供养的在岗编外人员,每在工作单位满一周年,加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6.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7.所有加分项目均在笔试和体能测评成绩折合之后加分,计入总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8.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在报名时提交,并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此次考试折合成绩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评

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及测评规则见附件5。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1.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评根据成绩,计算分值。

2.体能测评时间。时间待定。

3.体能测评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4.安全管理。本次考试考生个人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附件4)。

(三)面试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职位,参加笔试、体能测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白玉县公安局(白玉县建设镇政法街4号)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与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费用自行缴纳。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时间待定。

3.体检地点。白玉县人民医院。

4.体检要求。空腹。

5.复检。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缺额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聘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

七、考察

县辅警招委会按照聘用名额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确定考察对象,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县公安局在“平安白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形,县公安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县公安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新招聘的辅警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十、辅警待遇

按照《白玉县人民政府关于白玉县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白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保密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白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李警官13795788887、杨警官18783658889;纪律监督电话:0836-8321004

 

 

                       白玉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原文标题: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vyg9JtQQmV1l-CDq_gUpQ

 

展开全文

1.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白玉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3.诚信承诺书.docx

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docx

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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