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成都法院计划招聘233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209名,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24名。
各招聘机关的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成都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考试内容、招聘流程等事宜详见《成都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详见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4:00,报名方式详见《报考指南》。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9日。报考者可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在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降低比例至1:2。降低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由招聘单位通知该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判断题。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名额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等比例降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都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因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在进入面试前需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主动放弃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现场应变及言语表达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即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其他
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本次未予聘用的考生信息进入递补人员储备库。各招聘单位若出现职位缺额,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正式聘用
(一)公示
招录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法院网(http://cdfy.scssfw.gov.com)、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公示反映问题决定不予以聘用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为规范考试流程,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成都法院网(http://cdfy.scssfw.gov.com)、天府菁英网官网(www.cdtfhr.com)、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2917113。
4.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1日
原文标题:成都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cdtfhr.com/entrance/apply/details/250?id=1415

1.2025成都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