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巴中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8月14日至2007年8月14日期间出生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或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7.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
10.存在任职回避情形和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拟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巴中法院系统招聘名额、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附件1《巴中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填报信息。本次招聘公告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8:00至2025年8月24日18:00,报考者需填写附件2《巴中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并在报名期内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以Word形式)、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若有)提交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机关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各招聘机关将资格审查结果以邮箱的方式反馈至报考人员,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岗位调整。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在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降低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告。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通知为准。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和面试,其中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6%、24%、4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36%计入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
2.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
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考试满分为100分,按24%计入总成绩。
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考试时间为2025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成绩可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查询。
3.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比例。资格复审由各招聘机关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折合后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等比例降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
(2)资格复审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若有),未缴纳社保证明(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和其他材料(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
(3)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由招聘机构负责组织,面试成绩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时公布。
5.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考生的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含加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确定名次)。
(三)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经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各招聘机关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报考人员中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人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巴中人才科技发展集团承担招聘工作,涵盖岗位信息发布、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招聘全过程实施指导。
2.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定,严禁作弊等行为,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招聘咨询电话:0827-5817903。
4.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27-5817707;督察室监督电话:0827-5817911。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巴中法院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cbzz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2565.shtml

1.巴中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2.巴中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