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职位条件的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③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④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
⑤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⑥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⑧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⑥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⑦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⑧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⑨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⑩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21日18:00。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zfbrsk920@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 近期免冠证件照(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jpg格式);
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对应职位公开选调名额,按笔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笔试缺考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聘任文件或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政府920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等事宜将公布于广安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任免—招考信息(https://www.guang-an.gov.cn/gasrmzfw/zkxxx/pc/list.html),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1.5: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到公开选调笔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未形成差额考察的,由市政府机关党组决定考察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由各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调动
各选调单位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检举。监督举报电话:0826—2131995。
(三)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2337818。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原文标题: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guang-an.gov.cn/gasrmzfw/c112408/pc/104239/pc/content/content_189962357376869580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