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必备条件
(一)主要精神
1.爱岗敬业精神
司法的工作人员,肩负着捍卫法律尊严、打造法制社会的神圣使命。工作内容组成的多样性,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艰巨性和灵活性,由于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精神,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迹。
2.无私奉献精神
与群众密切基础的特殊性,大多数情况下会牺牲工作人员个人的休息时间,例如节假日不能休息,春节不能与家人团聚等等,工作需要你的时候就要出现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人员做到这一点就是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
3.吃苦耐劳精神
吃苦耐劳是任何一个青年人必须具备的品质,在工作岗位上,不仅要把这一宝贵财富永远记在心上,更要将其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沉下心来,从一个个平凡的岗位上干起;扎扎实实,从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上做起,不畏艰辛,不辞劳苦,坚持下去,必会大受其益。
(二)指导思想
1.马克思列宁主义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在同各国工人运动和革命斗争实践的结合中发展的.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的斗争中发展的,是在对时代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创造性研究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同俄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帝国主义理论。
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制定了关于建立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学说。他总结了苏维埃俄国的实践经验,提出上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使马克思主义进到一个新阶段--列宁主义阶段。
2.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适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