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更专业•司法系统面试专项读本(十六)
【导读】答题更专业•司法系统面试专项读本(十六)。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三权鼎立”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的路子。

(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

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6)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8)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展开全文
温馨提示:若您在查看过程中遇到附件无法正常打开的情况,请您将本文链接复制,并粘贴至手机浏览器进行打开操作。
四川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扫码关注 四川金标尺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热门推荐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