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更专业•司法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二十三)
【导读】答题更专业•司法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二十三)。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序。第四,规定案件监督卡制度。

(6)强调司法大众化 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一,规定诉讼风险提示制度。主动帮助当事人及早了解诉讼的风险,知悉诉讼权利和义务,确保当事人官司打得明白、打得顺利、打得信服。第二,强调司法协助工作。第三,写好裁判文书。裁判文书一是用语要力求通俗、简洁、易懂,让当事人能看得明白;二是要力求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适当,让当事人信服;三是准确无误,避免错误和遗漏。第四,加强司法救助,保护民生。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法做好诉讼费减免工作,解决好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不能打官司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对被执行人无力赔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力度,保障他们的生存和生活。

(六)司法公正

1.司法公正的内容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2.司法公正的意义

司法公正与司法紧密相连。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是司法活动的第一属性。没有公正,司法便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公正的司法,不仅能够惩恶扬善、弘扬法治,同时也是对民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的教化。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

案例: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乔丹”案、张氏叔侄案等

3.司法不公的危害

滥用司法自由裁量权,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司法腐败行为并不罕见。先评估裁断社会风险,以回避风险;对所谓敏感案件,不收案,不立案,不结案,不依法裁断;对领导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当干预案件的,不敢拒绝;为避免缠诉访,不惜向不合法诉求让步,改变终局结论,或不当使用惩罚手段,强力压制等现象。这些现象都直接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对法治造成了明显的损害,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亵渎法律破坏公正。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定,往往会使司法公信力毁于一旦。司法不公,不仅使公正的法律形同虚设,还会激发民众对法律、法治的抵触心理和破坏行为。

司法不公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

不公正的司法,不仅扭曲是非,混淆正义与邪恶,而且还将极大破坏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度造成民众对法律权威、公正性的怀疑、不信任甚至视,从而导致全社会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的滋

展开全文
温馨提示:若您在查看过程中遇到附件无法正常打开的情况,请您将本文链接复制,并粘贴至手机浏览器进行打开操作。
四川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扫码关注 四川金标尺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热门推荐

精品课程